薛涌
  EthanCouch是得州北部一個富裕家庭的16歲男孩。父親是一家公司的CEO,在FortWorth和附近的郊區Burleson都擁有房產。2013年6月15日,Ethan和朋友們一起從沃爾瑪偷出啤酒,跑到父母在Burleson的房子里聚會,喝得大醉,然後開著一輛小型運貨車,載著7名同伴,在限速40英里(64公里)的公路上以70英里(112公里)的時速開飛車,最終失去控制,沖向人行橫道,當場撞死四人,另外兩人受傷,包括一位從車上被甩出的乘客(估計一生將處於高位癱瘓狀態)。
  對如此惡行,公訴人要求判其20年監禁,但最終法官的判決是10年緩刑和治療。在此期間,他將去加州一所昂貴的康復中心接受治療,父母為此要支付每年45萬美元的費用。得州是保守主義的重鎮,以強調個人責任、嚴刑峻法(特別是死刑)而知名。如此輕判,在得州的司法環境中自然格外引人註目。不過,真正令人嘆為觀止的是,在審判過程中,Ethan的辯護律師雇佣的心理專家Miller引用了“富流感”(affluenza)的概念來作證,稱由於Ethan出身於極度富裕的環境,父母對他的教育一直就是富裕可以購買特權,這就使他患上了“富流感”,沒有能力理解他的惡行可能導致的後果,進而沒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。
  這可謂是美國版的“我爸是李剛”,而且似乎更“先進”:這話根本不用肇事者自己說,而是可以由重金雇佣的專家替自己說。雖然沒有證據表明所謂“富流感”的專家證詞對最後的判決有何影響,甚至Ethan的辯護律師也辯稱自己在辯護中從來沒有使用過這詞,更不會以此作為辯護的理由,但這輕得出奇的判決,以及心理專家的雷人證詞,頓時引爆了公眾輿論。許多受害者家屬公開表示不滿,更有許多人申訴,要求州長將法官撤職,併發起申訴簽名。正在競選2014年得州州長的共和黨和民主黨候選人也都出來譴責判決。
  許多專家指出,這一判決開了一個惡例,在司法系統建立了雙重標準。試想,一個窮孩子因饑寒交迫而去偷,就是觸犯刑律,養尊處優的富家子弟居然有殺人行凶的理由?如果Ethan的惡行全是因為父母教育所致,而非自己責任的話,那麼,這樣的判決,豈不是進一步強化了這樣的教育?如果富裕真是如同毒品一樣帶來如此大的危害,那麼我們難道不應該像禁毒一樣禁富嗎?難道對毒害了孩子的父母不應該提起訴訟嗎?
 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,美國心理醫生協會從來沒有承認過 “富流感”可以用作診斷概念。這個詞是英國心理學家OliverJames發明的。他通過對悉尼、新加坡、奧克蘭、莫斯科、哥本哈根、紐約等大城市的調查,發現貧富不均會導致“富流感”式的心理病癥,即過分看重金錢、物質、外表、名氣,無止境的欲求導致過度奢華、浪費、債務、焦慮等等。他特別指出,在發達的英語國家,消費主義占據主流文化,這些國家比起歐洲大陸和日本來,心理壓力超載的人口比例幾乎要高一倍(21.6%對11.5%)。後來他乾脆出版了一本書《自私的資本主義》,對發達英語國家的價值觀念大加抨擊。批評者則指出,OliverJames的這些研究過分感性,像是社會批判,而缺乏心理學所需要的客觀性。
  然而,OliverJames大概做夢也沒有想到,自己發明的理論居然被用來為富人辯護。Ethan居住的社區,特別是FortWorth,名列《福布斯》全美最富裕社區的排行榜,中等家庭年均收入達25萬美元,幾乎是全美中等家庭年均收入的五倍。如今,美國貧富分化越來越大,奧巴馬稱不平等是“界定我們時代的挑戰”。這樣的判決,等於建立了一種“為富難免不仁,不仁需要照顧”的社會理論,刺激人們的仇富情緒。
  這裡的一大諷刺是:比起把個人責任作為成功之明證的右翼來,左翼知識分子對這種保護富人的荒謬理論恐怕更需要反省。他們總是過度強調環境對個人行為的塑造,把一切都歸結於外來影響,忽視個人的選擇和責任。這種傾向,影響到了醫學、心理學等領域。許多犯罪行為,被還原為一種心理或生理病癥,罪犯一夜之間也成了受害者。這無疑鼓勵人們進一步放棄個人責任。
  貧富分化過大,是否會導致“富流感”這樣的社會病?OliverJames的研究雖然帶有傾向,但畢竟有著經驗性調查的基礎,絕非毫無根據。但是,這並不意味著“富流感”在醫學或心理學上構成一種病理,並要求社會將“患者”當成受害者來照顧。恰恰相反,社會所能做的,是把這些患上“富流感”的人擺在普通人的位置上,讓他們體會對社會基本的義務和責任。
  (作者為美國薩福克大學副教授)
(編輯:SN0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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